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成绩评定体系和标准

来源:yxy发稿时间:2017-05-07浏览次数:2083




2008年,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布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明确规定了医学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中必须建立学生成绩全过程评定体系和评定标准,积极开展考试方法的研究,形成科学的评定考核方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宜春学院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成绩评定体系和标准。

学生成绩评定体系建立的原则,一是注重多元化多视角的考核与评价,二是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的科学结合和合理分配。

一、终结性成绩评定体系

(一)终结性成绩评定体系构架

按基础课程考核、临床课程考核、实习考核和毕业考核搭建考核框架。

 1、基础课程考核

基础课程考核包括单科课程考核和基础医学阶段综合考核。

1)单科课程考核

单科课程考核由理论考核和平时实验考核构成。理论考核成绩占单门课程总成绩的70%,由课程结束后理论考试取得。实验考核成绩占单门课程总成绩的30%,由每次实验课的平时考核成绩(实验报告考核和实验课综合表现构成,实验课综合表现包括出勤、操作、回答问题等方面,占实验考核成绩50%)和实验课结束后的实验考试成绩构成(如机能学课程实验操作考核,形态学课程标本辩认考核,占实验考核成绩50%,具体考试形式由各课程负责人定)。附件1:实践教学考核登记表

2)基础医学阶段综合考核

基础医学阶段综合考核是在基础医学学习结束后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三年级进行基础医学综合测评,测评内容涵盖基础阶段的各核心课程(病生理12分、生化12分、生理12分、药理12分、病理10分、解剖10分、组胚8分、微生物7分、免疫6分、细胞生物4分、遗传4分、寄生虫3分,题型均为选择题)知识点。基础医学阶段综合考核成绩占毕业总成绩的10%

2、临床课程考核

临床课程考核包括单科课程考核、临床技能考核。

1)单科课程考核

单科课程考核由理论考核和平时见习考核构成。理论考核成绩占单门课程总成绩的70%,由课程结束后理论考试取得。平时见习考核成绩占单门课程总成绩的30%,由平时综合表现(包括出勤、操作、案例讨论参与度、回答问题等方面,占平时见习考核成绩50%)和见习报告考核成绩(占平时见习考核成绩50%)组成。见习考核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宜春学院临床见习教学管理体系»

2)临床技能考核

按培养方案将临床技能课程整合为《临床基本技能学》,临床基本技能学分别在38六个学期开设,分别为临床基本技能学(一)(二)(三)(四)(五)(六),第8学期末进行临床技能强化训练及系统考核,临床基本技能学及临床技能强化训练考核合格者方能到实习基地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结束后进行临床技能系统考试,采用“OSCE”形式,临床技能考核总成绩占毕业总成绩的20%。临床技能考核标准详见附件3«临床基本技能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3、实习考核

实习考核成绩记入毕业总成绩,占毕业总成绩的30%。实习考核由实习检查考核成绩(占70%)和出科考核成绩(占30%)两部分组成。实习检查考核由秋季检查考核(20%)和春季检查考核(80%)构成。实习考核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宜春学院临床实践教学管理体系»

4、毕业考核

学生毕业成绩由基础医学综合考核、毕业实习考核及毕业考试三阶段组成,其中基础医学综合考核成绩占毕业总成绩的10%;毕业实习考核包括实习出科考核和实习综合检查考核占毕业总成绩的30%;毕业考试占毕业总成绩的60%,包括临床课程综合考试(占40%)和临床基本技能综合考核(占20%)。毕业临床课程综合考试涵盖内科学、儿科学、外科学和妇产科学四门课程的核心知识(内科学30分,外科学30分,妇产科学20分,儿科学20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二)与学生成绩评定相关的制度标准

为尽可能地客观反应学生掌握知识情况,做到科学命题,严格审卷,充分利用考试分析结果,发挥考试对学习的正面导向作用,改进教与学,特制定以下与学生成绩评定相关的制定和标准。

1、严格执行理论考试命题审卷制度实施细则。详见附件5: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理论考试命题审卷制度实施细则;

2、制定各阶段理论考试命题标准。详见附件6: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各阶段理论考试命题标准。

3、实行基于教育测量学的考试分析标准,利用统计学分析软件对试卷质量和学生成绩进行分析。详见附件7:宜春学院医学院考试试卷分析表。

4、对装订好的考试试卷在入库存档前进行综合评价。详见附件8: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课程考试试卷评价表。

二、形成性评价体系

(一)开展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及考核反馈

38学期临床基本技能学学习结束后,在临床技能训练中心进行为期2周实习前临床技能强化训练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暂不计分并暂时取消实习资格。责令其通过继续的反复训练直到考核合格后再计分并安排实习。

通过临床技能训练与考核,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效,帮助学得不够好的学生发现其技能操作方面的薄弱点并在其后反复的训练与考核过程中掌握扎实的临床技能功底,为学生下医院实习打下坚实基础。

(二)要求任课教师全过程向学生进行教学情况反馈、总结学习成效

要求课程(包括理论、实验及见实习、技能训练等)的任课老师及时向学生反馈本次课或上一次课学生的学习成效,并使这一教学行为常态化。反馈时要鼓励成绩与指出不足,给出下一步(次)改进的方向与建议,以促使学生不断提升学习的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三)建立通畅的信息反馈机制,促进教学相长

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需要建立完善通畅的教学信息网络和教学评价、检查、监督机制。

1、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

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主要从事教学第一线信息收集、信息反馈,为医学院的教学管理和建设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是我院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对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起到重要作用。为加强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确保教学信息员高效地履行好本职工作,医学院于2006年底成立了“宜春学院医学院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信息中心”由院学工科、团总支领导,教务科负责具体指导,经过多年发展逐渐形成了完善的组织结构和一套严谨的规章制度及科学的工作方案,具体详见《宜春学院医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实施细则》和《宜春学院医学院学生教学信息中心制度汇编》。信息反馈内容详见附件9-1:宜春学院医学院教学信息学生反馈表;附件9-2 :宜春学院医学院教学信息教师反馈表。

2、做好《宜春学院医学院教学信息简报》平台建设

由学生教学信息中心负责编辑出版的《医学院教学信息简报》在加强教与学的情况反馈和质量监控,开展教学状况调研,加强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联系与沟通,宣传教学典型,促进学风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引导广大同学积极主动学习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详见《宜春学院医学院学生教学信息中心制度汇编》中第二十八条《教学信息简报》编辑管理细则。

3、制定同行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制度

医学院要求教学管理人员(含系部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8节,普通老师每学期听同行讲课不少于5节。有听课记录,并将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授课教师或上课班级反馈沟通,有必要也可反应到院教务科,以促使教与学的进步。并在教研活动中开展相互评议和教学观摩活动,要求教研室每月至少开展两次教研活动(包括示范教学、检查性听课)。

4、建立教学督导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教学过程管理监控体系,促进教学管理科学化、民主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学院建立了教学督导工作制度。详见《宜春学院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5、建立教师评学评价方案

为了促进我院优良学风的形成,确保学生在学习期间真正学到知识,掌握专业技能,以及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评价功能,建立教师评学方案。(详见:《宜春学院医学院教师评学评价方案》)

6、加强网站师生在线交流平台建设

1)要求导师和课程任课老师教学期间坚持每周上医学院网站师生交流平台与学生进行在线交流、答疑解惑或进行阶段性总结反馈及布置学习任务等。

2)在PBL教学过程中针对PBL教学评估要求老师和学生及时在卓越医生网评估系统进行教学评价,包括老师评学生,学生评老师及学生自评和互评。

(四)培养学生养成学习记录习惯,进行自我反馈

要求每位学生在学习的全过程中,无论是在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见实习等教学活动中,记录下学习的心得体会和学习成长的过程,达到勉励自我,不断进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