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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yxy发稿时间:2018-05-07浏览次数:188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期中教学检查是在学期中期开展的一项综合性教学检查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学院教学的整体状况,监督教学各环节的正常运行,强化内涵建设,创建优良的教风、学风,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4月18日至5月8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检查

1.理论教学情况。检查教师日常教学情况及学生的到课与学习情况,教学进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调停课情况与补课情况。

2.实践教学情况。检查教师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学院实践教学计划的开展与落实情况(含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周等实践教学活动)。

3.教学管理情况。检查本院教学管理与教研室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收集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反馈情况。

(二)专项教学检查

结合2018年学校审核评估的要求,期中教学检查将开展针对实验室的专项教学检查。具体的检查内容分教学院和实验室两个层面进行。

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

1.教学院层面:

1)教学院实验室制度汇编(建立实验室管理落实到人的相关管理制度);

2)一级实验室个数、二级实验室个数、房间数、面积数,资产总数等;

3)一年来开设的实验课程门数(以列表的形式呈现);

①实验室信息汇总

②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

③实验教学情况统计

④实验用房情况统计

2.实验室层面:

1)实验室主要设备器材列表;

2)本实验室承担的实验课程门数、实验项目清单;

3)相应的实验教材大纲讲义等;

①实验室使用记录

②实验室开放使用记录

③设计性与综合性实验统计

④科研实验室向学生开放情况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4月16日至4月27日,各教学院自查。各教学院应成立检查小组,并根据检查内容和本院的具体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检查方案于5月3日前报教务处质量科备案。

2.第二阶段:5月3日至5月8日,学校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教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有关要求

1.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对教学质量实行有效监控,是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期中教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2.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逐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务必做好各类教学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

3.撰写工作总结(含自查及整改情况),并于5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教务处质量科(电子稿同时发送至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