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厅 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 协议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局、教育局,各培养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从2010年开始,我省开展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工作。为做好定向生报考和协议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附件1)由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制定格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从网上下载、制作后交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至应届高中毕业生所在学校,学校组织自愿报名的考生及家长(监护人)签署协议,之后,将《协议书》(一式三份)交考生或家长(监护人)送往本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签署,再交还考生所在学校。 二、考生所在学校将《协议书》作为考生档案材料之一,装入考生档案,同时汇总《定向生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2)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收集各校《定向生报名信息统计表》后,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情况,共同做好《协议书》签订工作。 四、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掌握协议签订、志愿填报情况,汇总《定向生报名信息统计表》在考生填报志愿后2个工作日内报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设区市汇总后于当天报省卫生厅。 五、各培养学校要及时通报定向生录取情况。 六、《协议书》及《定向生报名信息统计表》可在省卫生厅网站“人事管理”栏目中、江西卫生人才人事网、省教育厅网站上下载。 联系人:省卫生厅人事处 张泽平、周秋生 省教育厅就业办 舒正鸣 联系电话:省卫生厅,0791―6266312;省教育厅,13907916334 电子信箱:zhangzeping83@126.com 附件:1、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协议书http://www.gwrcw.com/gwrcw/news/news/view.asp?id=802 2、定向生报名信息统计表 二O一O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