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推进表 | |||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内容 |
1 | 4月中旬 | 确定实施规模、 招募指标 | 全国项目办综合各省历年实施规模、招募能力和志愿者整体素质、本科比例等因素确定各服务省实施规模(总在岗人数)与中东部省份招募指标。(实施规模和招募指标一览表见附件二) |
2 | 4月中旬 | 确定招募人数 申报服务岗位 | 服务省项目办根据全国项目办规定的实施规模(见附件二)、本省延期服务志愿者人数和本省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派遣人数,确定本省本年度招募人数,并指导服务县申报服务岗位及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进行岗位录入。 |
3 | 4月16日 ―5月26日 | 审 核 | 报名表须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 |
4 | 高校项目办及时对报名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时,应当全面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重大疾病隐患等情况,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并做好志愿者资料的备份工作。 | ||
5 | 5月6日 ―5月29日 | 协商确定 招募指标 | 服务省项目办在学生报名期间随时关注报名本省的学生情况,与相关省份项目办沟通联系,协商确定对应的招募人数并分配服务岗位,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
6 | 6月7日前 | 选拔录取 | 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协调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对报名学生开展笔试、面试、心理测验等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并书面备案。招募省项目办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组织选拔。 |
7 | 6月18日前 | 体 检 | 招募省项目办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进行集中体检,并督促高校项目办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录入体检结果。 |
8 | 6月21日前 | 公示并 签订协议 | 各高校项目办在本校校园网对入选志愿者名单公示3天。志愿者与招募省项目办签订1年期或3年期的招募意向书,高校项目办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指导3年期志愿者与本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机构办理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事宜。 |
9 | 6月26日前 | 汇总上报 录取结果 | 招募省项目办汇总本省录取名单,按照全国项目办招募指标分配表、学历比例要求和岗位需求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录取名单需在省级团委、省级项目办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的,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将结果反馈至服务省。 |
10 | 6月30日前 | 发放 确认通知书 | 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在明确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后,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
11 | 7月22日前 | 补 录 | 如出现志愿者流失,由服务省项目办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进行再次选拔或就近补招。补招工作需严格按照招募选拔工作要求和选拔程序进行,确保招募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