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安排,本届毕业生将于6月16日毕业离校。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的离校工作,切实维护毕业生离校前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全体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愉快地毕业离校,现就有关毕业生离校前的工作任务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毕业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愉快地离校
1、各辅导员、学生干部要重视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引导,提高毕业生思想和心理素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引导,如通过主题班会、座谈会、谈心等方式,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择业观。
2、院领导和学工口全体同志,要经常深入到毕业生当中去,了解和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有效化解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好毕业生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3、各班要积极倡导毕生生文明离校,认真落实《宜春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规范》(附件一)。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各种不文明行为和违纪行为的发生,维护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对离校期间出现违纪行为的毕业生,要依据校纪校规及时做出严肃处理,不得拖延和包庇。毕业生在离校期间违纪受处分的材料存入其本人档案。
二、认真做好毕业学期(学年)品行考核及评优工作
1、考核与评定内容
A、本学期品行考核;
B、本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定;
C、优秀毕业生评定
2、考核与评定办法
有关考核标准、评定条件、比例及评选程序,按《宜春学院学生品行考核办法》及其《量化评分实施细则》、《宜春学院学生评优办法》的规定执行。
3、工作要求
(1)各班在考核与评定过程中,应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按要求规范填报有关登记表、送审表、汇总表。
(2)请各辅导员将考核和评定结果于5月26日前汇总报送院学工科蒋小阳老师处,要求评优名单按附件(三) Excel格式报送电子文档。
三、认真规范地做好毕业鉴定工作
毕业鉴定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各方面表现情况进行的一次全面鉴定,鉴定结果将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各班应在6月16日前认真组织做好毕业鉴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班在6月12日前组织毕业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每生一份,表内贴统一采集的小1 �相片),并就自己在校期间德、智、体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认真进行自我鉴定。
2、《毕业生登记表》的“班组鉴定”和“学院意见”,应从德智体各方面对毕业生作出全面鉴定,在学院学工科的指导下,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填写。表中的“学校意见”栏可统一加盖“同意学院意见”的蓝色印章。
3、表中各项鉴定意见栏的落款时间要注意前后衔接,“学校意见”栏落款时间统一填写“2014年6月16日”。
四、关于学工处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注意事项
学工处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间为6月11-13日。现就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学生证回收手续
6月11日-13日,以班为单位持《毕业生离校手续程序表》到学工处综合科(大学生活动中心401室)办理学生证收回手续。如学生证遗失则按遗失登报作废处理,并按规定缴纳遗失登报费用。
2、寝室验收手续
(1)6月7日-15日,以班为单位,由各班班长负责办理寝室验收手续。负责人携带填写好的《毕业生住宿情况表》与《毕业生离校手续程序表》到学工处宿管科(学生宿舍12栋103、104室,电话:3202606)办理。
(2)所有毕业生寝室必须进行财产验收,寝室财产以入住时的《财产登记表》为准进行核对,凡人为损坏的财产,由后勤部门核查,并收取一定的财产赔偿费。
(3)寝室财产验收完成后,宿管科立即对该寝室门锁进行更换,毕业生不得再在寝室内住宿。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16日,无特殊原因者,应按期离校。确因特殊情况暂不能离校需继续在寝室住宿的,应向院学工科申请,并报宿管科备案,则该寝室暂不验收,待离校时到宿管科报告,经宿管科验收寝室财产后方可离校。
(4)毕业证应在毕业生离校时发给学生本人。寝室最后离校的同学暂缓发放毕业证书,待办完寝室验收手续后,辅导员方可发放该生毕业证。
(5)与非毕业生住同一间寝室的毕业生推迟离校,必须由非毕业生写下寝室财产担保书,并注明担保人的姓名、班级、学号,在办理离校手续时一同交宿管科。
(6)寝室钥匙只需在寝室验收时交给验收老师。同寝室同学先行离校时,可将寝室钥匙交给最后离校的同学。
(7)校园一卡通应在毕业生离校时收回。寝室最后离校同学的校园一卡通只需在寝室验收时交给验收老师。同寝室同学先行离校时,应将校园一卡通交给辅导员。
(8)验收老师和辅导员将收到的校园一卡通交至宿管科。所有毕业生寝室验收时,废弃物品应在规定出垃圾的时间内扫在规定地方。
五、关于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要求
1、归档材料内容:
①入学前高考档案材料、录取通知书;
②学生学籍表一份;
③毕业生登记表;
④毕业实习鉴定表等材料;
⑤每学期品行考核登记表;
⑥在校期间奖惩材料。
2、各班应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毕业生离校后集中安排时间对毕业生档案进行整理。要对归档材料进行认真检查核实,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按学号顺序分班整理好,于6月20日在院学工科统一验档。
附件一:《宜春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规范》
附件二:2014届毕业生毕业学期(学年)评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2014届毕业生毕业学期(学年)评优结果汇总表
医学院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科室 | 时间 |
1 | 毕业生座谈会 | 学工科 | 5月22日 |
1 | 组织2014届毕业生以班为单位对教材费进行总核算。 | 教务科 各毕业班 | 5月23日 |
2 | 组织各班班会 | 辅导员 | 5月23日 |
3 | 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安排毕业生宿舍 | 学工科 | 5月24日 |
4 | 组织2014届毕业生积欠考试、学位英语,计算机考试 | 教务科 各毕业班 | 5月23-29日 |
5 | 组织2014届毕业生参加夏季专场招聘会 | 学工科 | 5月24日 |
6 | 各班统计毕业生返校情况 | 辅导员 | 5月24日 |
7 | 组织完成学位英语、积欠、毕业考试的阅卷、登分工作 | 教务科 | 5月30日-1日 |
8 | 就业协议合同收取工作 | 学工科 | 5月28日前 |
9 | 临床技能补考 | 实践科 | 5月29日 |
10 | 毕业生入伍工作 | 学工科 | 5月、6月 |
11 | 品行考核及评优工作 | 学工科 | 5月28日 |
12 | 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并完成成绩登记 | 实践科 有关教师、毕业班 | 5月30日 |
13 | 毕业合影、毕业典礼 | 教务科、办公室、学工科 | 5月30日 |
14 | 2013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复审(包括双学位) | 教务科 | 6月2日-4日 |
15 | 毕业生鉴定 | 学工科 | 6月5日 |
16 | 上交毕业生毕业与学位(包括双学位)资格审查结果 | 教务科 | 6月5日前 |
17 | 配合财务处做好2014届毕业生教材费退补工作 | 教务科 | 6月5-9日 |
18 | 组织各学生党支部做好党员转接工作 | 学工科、各党支部 | 6月6日 |
19 | 2014届毕业生学籍材料归档准备工作 | 教务科 | 6月4日-10日 |
20 | 办理发放毕业证 | 教务科 各毕业班 | 6月16日前 |
21 |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 | 学工科 | 6月11日-16日 |
22 | 毕业生档案验收 | 学工科 | 6月20日 |
23 | 毕业生寝室验收 | 学工科 | 6月7日15日 |
附件一:
《宜春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规范》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全体毕业生文明有序、平安愉快地毕业离校,创建和谐平安校园,特制定毕业生文明离校规范。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做文明守纪的合格大学生。
2、爱护学校公共财物和设施,爱护校园花草树木,不擅自搬动寝室财产,不故意损坏公物。
3、自觉维护教室、寝室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整理个人物品时,不乱扔废弃物,不焚烧纸屑。
4、积极参加学校或院班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遵守会场纪律,做到文明有序。
5、在毕业离校期间遇有困难或问题,应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严禁采用不正当方式宣泄情绪或集体闹事。
6、珍爱师生之情、同学之谊,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诚实守信,有礼有节。提倡同学聚会文明节俭,不酗酒、不赌博。
7、自觉增强安全意识,禁止下河游泳,注意个人人身和财物安全。
8、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毕业离校手续,按时离校,无特殊原因不滞留学校。
学 院 | 班级人数 | 优秀学生干部 |
52 | 5 | |
09临床(2)班 | 50 | 5 |
09临床(3)班 | 53 | 5 |
09临床(4)班 | 54 | 5 |
09预防班 | 56 | 5 |
09麻醉班 | 50 | 5 |
09全科班 | 32 | 5 |
10护理(1)班 | 53 | 5 |
11护理(2)班 | 46 | 5 |
11护理(3)班 | 46 | 4 |
11临床(7)班 | 35 | 4 |
11临床(8)班 | 38 | 4 |
11检验班 | 42 | 4 |
合 计 | 607 | 61 |
2014届毕业生毕业学期(学年)评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
2014届毕业生毕业学期(学年)评优结果汇总表(样表)
班级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毕业生(补评) | |||
人数 | 名单 | 人数 | 名单 | 人数 | 名单 | |
注:此汇总表按Excel格式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