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医学院优秀实习生评定办法
一、目的意义:
为了鼓励实习生在毕业实习期间认真工作,努力学习,调动奋发进取,全面成才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毕业实习,使自身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医学人才的需求,特修定本办法。
二、参评对象:宜春学院医药学院本、专科实习生
三、评比条件:
1、组织纪律: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履行实习生职责,服从带教老师安排,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2、学习态度:学习态度端正,虚心好学,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认真完成实习大纲规定内容。
3、临床能力:认真书写病历,及时完成病志,思维敏捷,有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初步独立工作能力,临床基本操作熟练,内、外、妇、儿出科考核良好以上。
4、医德医风:关心体贴病人,热心为病人服务,乐于奉献。
5、人际交往:能广泛团结实习同学,尊敬师长,尊重各级医护员工和病人家属,能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
6、能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上交三方协议或临时合同的同学,要优先考虑。
四、在实习期间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实习生评定资格:(1)受到党、团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含警告处分);(2)严重违反学校和医院的院纪院规,参与打架斗殴或赌博者;(3)无故旷课三天以上者;(4)医院集体活动无故三次以上不参加,拒绝承担医院科教科及相关科室安排的工作者;(5)在评选中无理取闹者。
五、评选比例:优秀实习生的比例为实习生数的20%。
六、奖励办法:
被评为优秀实习生者,学院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办法与程序
1、优秀实习生每年评选一次,时间一般在每年三、四月份进行。
2、由各实习队队长负责组织本队实习生根据评比条件写出个人书面小结并上报实习医院科教科。
3、各实习医院科教科根据评选条件及要求对学生进行组织评选。入选的实习生应填写《宜春学院医学院优秀实习生登记表》,科教科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在《宜春学院医学院优秀实习生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宜春学院医学院,医学院根据平时掌握实习情况进行审核,在实习结束前两周内报送医学院审定,签署意见后予以表彰。
八、注意事项:
1、获奖同学若在评选后表现不良,不符合优秀实习生条件者,则取消资格。
2、新修订的办法自二○一五年试行。
3、本办法由医学院负责解释。
宜春学院医学院 届优秀实习生登记表 | |||||||||
姓名 |
| 性别 |
| 政治面貌 |
| 年级 |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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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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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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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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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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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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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大组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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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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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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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医学院,一份交学工办存学生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