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办公室
宜学院办字〔2016〕16号
宜春学院办公室
关于印发学生宿舍区环境卫生规范化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各部门(单位):
《学生宿舍区环境卫生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宜春学院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宜春学院学生宿舍区环境
卫生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清洁校园、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和规范宿舍区管理,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促进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经研究决定,学校自11月起在学生宿舍区全面倡导垃圾袋装化,禁止一次性餐具进入宿舍区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江辉熊尚鹏卢志勇王璜
副组长: 王劲黄华彩孙平各教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同志 明德物业公司负责人金龙物业公司负责人
成员: 龙 浔陈建新李晖王俊峰各教学院学工科科长各教学院团总支书记明德物业公司宿舍主管金龙物业公司宿舍主管
办公室:挂靠宿管科
办公室主任:陈建新(兼任)
二、实施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11月1日~11月6日)
2.过渡运行阶段(11月7日~11月13日)
3.正式执行阶段(11月14日~11月30日)
4.常态运行阶段(12月1日起始)
三、具体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
⑴以召开主题班会、举办党团日活动、开辟板报专栏、开展网络舆论宣传、发布倡导资讯、组织学生干部培训、落实学生党员示范岗等方式进行。(责任单位:学工处、团委、各教学院)
⑵组织开展员工宣讲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责任单位:明德物业公司、金龙物业公司)
⑶学生宿舍楼栋公益宣传标语制作与张贴、学生宿舍保洁设施供应及维护、垃圾袋供应及发放等。(责任单位:明德物业公司)
⑷学生会及学生社团干部进驻宿舍区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团委、各教学院)
⑸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履岗定责、党员义工活动等工作。(责任单位:学工处、各教学院)
⑹加强食堂管理,开展从业人员宣讲教育和培训,严禁为学生就餐供应一次性餐具和用餐塑料袋。(责任单位:后勤处)
⑺禁止校园快餐、外卖进入宿舍区,严禁同学携带一次性餐具(含用餐塑料袋)进宿舍。(责任单位:保卫处、学工处、各教学院)
⑻召开一次协调会议。(牵头单位:学工处、后勤处、团委、保卫处)
2.过渡运行阶段
⑴各有关人员进驻宿舍开展指导与督查。(责任单位:学工处、团委、后勤处、保卫处、各教学院)
⑵学生会及学生社团干部进驻宿舍区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团委、各教学院)
⑶学生宿舍党员工作站进驻楼栋、深入楼层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学工处、各教学院)
⑷学生宿舍保洁人员和保安人员依规操作,履岗尽责。(责任单位:明德物业公司、金龙物业公司)
3.正式执行阶段
⑴学生会宿管部开展宿舍垃圾袋装化管理及禁止一次性餐具进入宿舍区专项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团委、学工处、各教学院)
⑵制定违规违纪学生在宿舍区从事义工服务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学工处、各教学院)
⑶确定检查评比工作小组,开展阶段性评估,每周至少联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周出刊一期督查工作简报。(责任单位:学工处、团委、后勤处、保卫处、各教学院、明德物业公司、金龙物业公司)
⑷对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履岗、党员义工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学工处、各教学院)
4.常态运行阶段
⑴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继续抓好落实,健全运行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学工处、团委、后勤处、保卫处、各教学院、明德物业公司、金龙物业公司)
⑵继续抓好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在宿舍文明建设中的引领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学工处、各教学院)
⑶继续抓好违规违纪学生的教育,做好违规违纪学生从事义工服务的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学工处、各教学院)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各有关单位和各教学院在思想认识上务必统一思想,统一谋划,加强沟通,主动合作,真抓实干。
2.多方联动。各有关单位和各教学院结合工作实际,既分工又合作,尽职履责,统筹管理,协同推进。
3.务求实效。各有关单位和各教学院加强管理和督查,开展考核,组织评比,做到明标准,有示范,出实效。
宜春学院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