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外事字〔2016〕 13号
关于遴选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赴
马来西亚北方大学、马来亚大学交换生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我校与马来西亚北方大学、马来亚大学签订的校际合作协议,我校将选派数名学生赴马来西亚参加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交换生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内容
1、遴选对象:14级和1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遴选方式:学生根据专业及自身情况向所在教学院申请以上两所学校中的一所。
3、交换专业:为了确保专业教学计划的合理衔接和学习质量,各教
学院根据以上两所大学的专业安排,结合本院培养方案综合拟定,交换
专业需与我校专业相近、所修课程可以互认。(具体交换专业见后)。
4、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双方学分互认。
5、学习时间: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为期一学期。
二、费用
1、交换学生需按时缴纳宜春学院学费。
2、赴马来西亚学习将根据两校签署的协议缴纳对方院校的学费、住
宿费、体检费、生活费和保险费等费用,其中马来亚大学免收学费。
3、赴马来西亚证件办理费用及来回路途费用自理。
三、报名
1、教学院推荐
请相关教学院按照《宜春学院交换生管理规定》做好选拔工作,推
荐人员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于10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推荐名单报行政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03室(参照附件一推荐函模板)。
2、学校核定
学校审核最终名单,校内公示后报送相关学校。最终由报选大学核
定入学资格并下发录取通知书。(说明:若未通过报选大学审核此次交
换资格即失效)
3、手续办理
学生填写《宜春学院交换学生交换学习修读计划表》,周详地做好在马来西亚的学习计划及课程选修等安排,并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完成签订协议、学籍管理、相关费用缴纳等相关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交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