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江西省2016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382号)规定,现就我校2016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需符合赣府厅发[2011]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可到人事科咨询)。
二、申报材料包括:
(一)《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一式三份。此表可登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二)业绩、成果、获奖、受聘正高级年限等材料复印件。受聘正高级年限计算到2016年9月30日止。
(三)申报人员符合二级岗位条件的业绩、成果、获奖、受聘征稿年限等材料需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证明。
三、二级岗位推荐人选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申报,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和以权谋私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于2016年10月14日前报校人事处218室,联系人:徐晓庆,电话:3202690.
特此通知
附件:《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江西省2016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382号)文件
宜春学院人事处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