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赣教高字〔2013〕25号)和《关于我省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晓春
副组长:李明斌
成 员:王卫林、周曙光、徐晓东、曾宜平、袁求真、万四华、聂火云、胡林龙、甘诚智、余志核、郭孟萍、彭少君、裘名宜、刘苏铭、潘华凌、谢 军、宋小敏、张胜良、梁爱军
“专升本”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监察处监督。
二、推荐选拔
(一)招生专业
根据各教学院申报的招生专业及学校实际,决定今年13个教学院的38个专业(专业方向)为“专升本”招生专业(见附件2)。
(二)推荐和录取指标
2013年录取指标为180人,推荐指标不受限制。
(三)推荐对象
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取得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校(江西考区)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只需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英语专业只需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专科学习阶段没有考试舞弊现象,没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均可推荐。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1、学生根据推荐条件自愿报名,并在4月22日前向所在教学院办好报名手续。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可委托老师、同学或其他人报名。
2、教学院根据有关要求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3、被推荐同学须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提供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和三张一寸免冠同底照片,在4月19日前到所在学院辅导员处缴纳报名费。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报名费为每人130元。
4、各学院在4月22日至4月23日期间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汇总表的电子稿请以Excel格式发送到Email:ycxy_009@163.com,教务处不接受学生个人报名。
5、学生应慎重选择报考专业,原则上报考与专科所学相同或相近专业(注:报考医学类专业,须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录取后一律不得转换专业。跨专业“专升本”学生须补修所学本科专业前两年的课程,凡专科期间已修读并达到免修要求的课程,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免修。
(五)命题、考试
选拔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主要基础课。英语考试由教育厅统一组织,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由学校组织。
1、命题形式:采取封闭方式,考试采取标准化形式。
本次考试大纲(供参考)在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教务处网站(http://jwc.ycu.jx.cn/)下载、查询。英语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高职高专英语教学基本要求》为依据,考试题型可参考往年全省高校专升本英语考试试卷。
2、考试时间:《英语》考试时间为6月1日上午,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1日下午和6月2日上午。
3、考试地点:第二教学大楼,详见准考证安排。
4、有关要求: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均需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英语考试请自带调频接收机(86.5兆赫)。
(六)阅卷统分
阅卷工作必须由两名专业老师采取封闭式流水作业的方式完成,统分工作在校监察处的监督下,由教务处负责拆卷、登分。
(七)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在全省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学校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全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两证齐全,缺一不予录取。录取时,英语专业对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不作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时对高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不作要求。
参加2013年上半年的英语等级考试和高校计算机考试者,以正式录取时获得有效成绩认证(即省教育厅网页上公布的成绩查实)为准。
3、录取程序:
(1)各教学院审核拟录取学生的相关证件及现实表现。
(2)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选名单。
(3)学校审定。
(4)张榜公布。
4、凡被预录取的考生由其本人凭统招应届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到学校领取由省教育厅盖印的《入选通知书》并办理户口迁移及其它入学手续,录取的学生将随学校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班级学习或单独编班学习。
(八)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后,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今年我校为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学校,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学校教务处报考。
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招生计划不超过2012年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的30%。考试科目与学校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单独划线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教育厅统一划定。
三、纪律要求
(一) 实施专升本“阳光工程”。“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率高的特点,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声誉。有关部门和各教学院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考生的宣传服务,公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考试内容、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畅通信访渠道,妥善处理好考生来信来访。要加强监督,严查违纪违规行为。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教学院主要领导为本学院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的推荐选拔工作。各教学院、有关部门按时间、按要求做好工作,确保“专升本”录取工作万无一失。
(三)严禁举办各类复习班。学校重申: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考前辅导班,或印发考试大纲和历年考试试题以外的任何复习资料,不得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辅导班的场所和设施。违者,将视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我省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
2、宜春学院201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一览表
3、宜春学院2013年“专升本”工作日程安排表
4、江西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
5、宜春学院2013年“专升本”报考名单汇总表
附件一: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有关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以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使部分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能够进入普通本科阶段学习,特制订本办法。
一、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设置标准的普通本科院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按规定的推荐选拔程序和名额招收优秀高职高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二、具有推荐资格的学校:普通本科院校、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以及承担普通高职高专招生任务的成人高校。
三、推荐选拔的范围和条件: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取得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校(江西考区)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者,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选拔考试。
四、推荐选拔程序:考生自愿报考,所在学校按条件进行推荐,省教育厅和招生学校分别组织英语和两门主要课程考试。招生学校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入选名单,报省教育厅批准。录取的考生凭招生学校和省教育厅盖印的《入选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
五、学籍和编班:经过考试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籍转入本科院校,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也可单独编班。
六、学费和待遇: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录取学校所录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各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按照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毕业后自主择业。
七、监督管理: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张榜公布推荐名单和入选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推荐质量。对于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查出,都要进行严肃处理,除清退违规入选学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对违规学校取消1至3年的推荐或招收专科学生的资格。
八、组织实施:各校的推荐选拔工作在学校行政的领导下,由教学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招生学校和推荐学校要密切协作,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教育质量。
本办法由江西省教育厅解释。
附件二:宜春学院201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学院 | 专业 | 主要专业课1 | 主要专业课2 | 统考科目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大学国文 | 中国现代文学史 | 英语 |
对外汉语 | 现代汉语 |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新闻学概论 | |||
广告学 | 广告学原理 | |||
人文教育 | 人文地理 | |||
政法学院 | 法学 | 刑法 | 民法 | |
公共事业管理 | 政治经济学 | 行政管理 | ||
思想政治教育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会计学(基础会计、财务会计) | |
市场营销 | 市场营销学 |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
旅游管理 | 旅游学概论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西方经济学 |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数学分析 | 高等代数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C语言 | 数据结构 | ||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 | 理论力学 | |
土木工程 | 画法几何与土木工程制图 | 材料力学 | ||
工程管理 | 房屋建筑学 |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生物工程 | 有机化学 | 生物化学 | |
制药工程 | ||||
药学 | ||||
医学院 | 护理学* | 人体解剖学 | 护理基础学 | |
预防医学* | 生理学 | |||
麻醉学* | ||||
临床医学I* | ||||
美容 医学院 | 临床医学II* | |||
医学美容技术 | 美容解剖学 | 医学美学 | ||
生命科学与资源环境学院 | 园林 | 植物学 | 园林树木学 | |
园艺 | ||||
动物医学 | 动物生理学 | 微生物学 | ||
动物科学 | ||||
外国语 学院 | 英语 | 基础英语 | 英语视听 |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运动生理学 | 田径(100米、跳远、铅球)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学 | 素描 | 创作(设计) | |
艺术设计 | ||||
动画 | ||||
音乐舞蹈学院 | 音乐学 | 声乐 | 器乐 | |
舞蹈学 | 剧目 | 技术技巧 |
注:学生应慎重选择报考专业,原则上报考与专科所学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标识有“*”的医学类专业须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录取后一律不得转换专业。
附件三:
宜春学院2013年“专升本”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3月底 | 制定宜春学院“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方案 |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
4月3日前 | 向校内外发布招生公告 | 教务处 |
4月22日前 | 通知学生并组织推荐报名工作 | 各教学院 |
4月25日前 | 接受校内外集体报名 | 教务处 |
5月6日前 | 整理专升本考生名单,并向省教育厅报送考生人数及考场安排 | 教务处 |
5月底 | 打印、发放“专升本”考试证 | 教务处 |
5月30日至1日 | 领取英语考卷,组织专业科目命题 | 监察处、教务处 |
6月1日至2日 | 组织考试 | 监察处、教务处 |
6月2日下午 | 组织教师阅卷 | 监察处、教务处 |
6月20日前 | 公布考试成绩及各专业录取要求 |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
6月25日前 | 向省教育厅报送录取方案 |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
6月30日前 | 组织录取,并张榜公布专升本 预录名单 | 教务处 |
9月底前 | 完成专升本新生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 | 教务处 |
备注: (附件4、附件5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