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医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4-06-20浏览次数: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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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学生有效的完成教学实习,学院与实习学生就教学实习期间的安全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1、学生实习期间要经常与学工科、辅导员保持联系,保证向学工科、辅导员老师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2、在外实习期间往返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往返要结伴而行,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在外实习期间不允许独自外出游玩,严禁下河游泳,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乘坐无证无照非法营运的车辆,以免发生任何意外。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信他人介绍好工作的谎言,以免误入传销。

3、在教学基地实习期间,做好身份转换,调整好心态,对教学基地负责,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按照基地的规章制度办事,严格遵守基地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谨防出现工伤事故;严格遵守教学基地的纪律及规章制度,爱护财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4、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无故旷工、旷课、迟到、早退,不准寻衅闹事、打架斗殴或在外酗酒、赌博及从事传销活动等其它违规违纪的行为。不准独自陪老板、客人出去喝酒、玩耍,尤其是女生。

5、学生在实习期间,不能随意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请假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在实习单位应尊重带教教师,服从安排,认真工作,并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若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与辅导员、学工科老师及学院联系,由学院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学生不得与实习单位直接发生冲突。若因学生原因给学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7、本责任书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学生应该自觉全面遵守执行有关规定;学生家长要主动配合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如学生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安全责任,学院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8、本责任书经学院鉴章、学生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学生实习结束安全返校为止。

 

 

 

 

学生(签字):                                  

 

     

 

 

 

学院(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