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春学院医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记录)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5-06-07浏览次数:533

各系部、教研室、实验员:

为做好我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保证实验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实验教学有序开展。现将《宜春学院医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记录)单》(简称申报单)转发给大家。若实验室设备需维修,请各部门按照申报单内容填写相关条目,报分管实践教学副院长审批,交医学院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相关公司(部门)联系维修。以后实验设备维修事宜,必须填写本申报单,按照需要联系设备维修,请各部门下载留档。

 

 

 

医学院实践教学管理科

201565

 

 

附件:《宜春学院医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记录)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