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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毕业生毕业考试(医学类)暨毕业重修考试的通知

来源:yxy发稿时间:2018-05-04浏览次数:226

关于组织毕业生毕业考试(医学类)暨毕业重修考试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8届毕业生毕业考试(医学类)暨毕业重修考试于5月19日~21日进行。由于今年毕业的师范生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交相关课程成绩材料,经学校同意,师范类毕业生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重修考试安排在5月7日下午(该课程提前需及时通知到学生)。为做好毕业生重修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重修考试资格审查工作

根据《宜春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对于补考不及格的考试必修课程,每门课程在校期间不超过两次重修机会(含正常有课程重修考试机会不申请重修的机会)。请各教学院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毕业生是否具备重修考试课程的考试机会。

二、毕业重修考试工作

各教学院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开设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制卷、阅卷、监考、巡考等相关工作安排。全校性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 (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各教学院安排。考试时间段上午为7:50-9:50、10:00-12:00,下午为13:30-15:30、15:40-17:40,考试严格按照每考场24人安排。各教学院教务科于5月24日前(《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于5月9日前)将重修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汇总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各教学院必须在5月11日前将重修科目的考试时间和地点通知到学生。

三、其它事项

1.各教学院安排专业课重修考试时,应避免与公共课重修时间冲突;重修教室安排由学校教务处教务科统筹安排在教学主楼。

2.学生必须按所在教学院下发的重修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3.学生必须凭校园一卡通、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重修考试,没有两证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

4.学生考试时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无证件或持其它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手机等电子通信设备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凡带入考场的必须上交,否则考试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学生考试违纪将按照《宜春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由于5月19日下午学校在教学主楼有大型招聘会,故该时间段不安排考试。

6.请各学院于5月11日前将毕业重修考试安排交教务处教务科。

7.公共课重修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时间

课   程

2018年5月7日

下午13:30-15:30

教育学

下午15:40-17:40

教育心理学

2018年5月19日

上午7:50-9:50

大学英语2(仅限专科生)

上午10:00-12:0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018年5月20日

上午7:50-9:50

大学计算机基础(仅限医学类专科)

上午10:00-12:00

大学英语1(仅限医学类专科)

下午13:30-15:3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仅限服务外包学院)

下午15:40-17:4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仅限服务外包学院)

附件:2018届毕业生第二学期公共课程重修考试时间安排

附件:2018届毕业生第二学期公共课程重修考试时间安排(定稿).xls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