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科研成果

来源:yxy发稿时间:2017-08-31浏览次数:213

关于2017年上半年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各部门:

根据科研管理要求,2017年上半年的科研成果录入系统工作现在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登记范围

本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在201711日至2017831日取得的科研成果。

201791日起至20171231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随时录入,在学期末进行审核。

二、科研成果录入时间

请各位老师于920日前将上半年的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http://10.0.10.56:8080/business/login.jsp或通过校园信息门户登录)。

请科研秘书于927日前完成对老师录入的内容审核工作。

三、几点要求

1、请各位教师及科研秘书在录入数据之前认真阅读《宜春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帮助文档-科研人员》(附件一)、《宜春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帮助文档-科研秘书》(附件二),严格按照本通知中的要求完善系统中的数据,并务必保证录入数据的质量,要真实、规范、准确、完整,各学院要切实担负起审核把关的职责,科研处将对各学院审核通过的数据进行复审。经学校审核最终确认的数据将作为今后职称申报、三定的直接依据,如果由于教师本人或各部门错报、漏报等原因造成任何后果,责任自负。

2、一项成果如有多位作者,由第一作者(或者我校排名靠前作者)填写,其他作者不得重复录入,负责成果数据录入的教师须将其他作者的全部信息录入完整。在论文基本情况录入保存后,选择“继续编辑”可以增加作者。

3、各部门在新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沟通,希望各部门收集好本部门教师对该系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科研处。

科研处联系人:张瑞越 18879590716

姚  远 18681374575

附件一:宜春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帮助文档-科研人员

附件二:宜春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帮助文档-科研秘书

附件三:宜春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立项、结项简易操作流程

附件四:关于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科研数据的通知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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