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春 学 院 教 务 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5〕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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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补)修
选课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补)修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21级(五年制医学类)、22级、23级、24级在校生:
(一)单学期课程补考未通过者;
(二)专升本、转专业、复学、本校交流生等需补修者。
二、选课安排
(一)选课时间:9 月 25 日8:00-10月9日12:00,逾期不受理。
(二)访问方式
1.校内直接通过“校园网”访问,校外需先通过宜春学院官网“VPN 登录”。
2.信息门户访问地址:http://10.0.10.48:4106/#/index1
3.登录信息:账号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是ycxy@学号(请妥善保管,勿转借他人)
4.信息门户密码找回:https://10.0.10.48:4102/#/password/passwordFound
5.选课流程:登录校园信息门户→教务管理→教务管理信息服务平台→重(补)修选课(具体选课流程见附件1),按课程实际情况选择以下3种类型中其中一种:
(1)组班重修(只报名)
(2)跟班重修
(3)跟班补修
三、选课类型说明
(一)组班重修(只报名)
适用课程:《大学英语1》《大学日语 1》《形势与政策》《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劳动通论》等学校通识必修课程。
(二)跟班重修
适用范围:除组班重修课程和开课学院单独组班课程外的所有课程。
1.跟班重修:学习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报名选课过程中,系统提示:“此课程是否自修”,除未在校(如毕业班在外实习)的学生外,皆可选“不自修”,编入下一年级班级听课学习,有平时成绩,综合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组成。
2.跟班自修:学习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报名选课过程中,系统弹出上课时间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采取自学、教师辅导、答疑等方式,自修为主,无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学习者务必及早自行联系任课老师,特别是考查课程需联系任课老师,确认具体考试时间。
(三)跟班补修
适用对象:因专升本、转专业、复学、本校交流生等情况需补修课程者。
1.跟班补修:同上述跟班重修
2.跟班自修:同上述跟班自修
(四)特殊情况说明
1.课程学习部分时间冲突但能参加2/3 以上学时者,可填附件2申请跟班。
2.系统无对应课程时,需先咨询所在院教科办,确认可重(补)修后填写附件3。
3.校公选课程未通过者按学校通知选课时间重新选课。
4.大学体育未通过者于开学前3周内到体育学院教科办登记并安排重新学习,逾期不予办理。
四、重修规则
1.每门课程仅有1次重修机会。
2.重修申报时间:
重修课程应尽量在就读专业开设该课程的下一学年对应学期申报(即单学期课程对应下一学年单学期申报,双学期课程对应下学年双学期申报)。若错过该申报时间,则需遵循以下规则:
四年制:1、3学期课程最迟第5学期,2、4学期最迟第6学期,5学期课程仅第7学期,6、7学期课程仅第8学期。
五年制:1、3、5学期课程最迟第7学期,2、4、6学期最迟第8学期,7学期课程仅第9学期,8、9学期课程仅第10学期。
3.补修课程补考未过可重修。
4.重修次数用完仍未通过者,毕业后可参加结业转毕业考试。
五、资格审核
教学院在学生重(补)修选课结束后,按照《宜春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对已选课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告知审核未通过者,同时将学生名单从课程中删除,课表不显示选课信息。审核通过的学生,将编入选课班级中进行学习,可在教务管理系统通过查看个人课表确认选课是否成功。
六、有关要求
1.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师生学习《宜春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指导学生完成选课流程。务必提醒学生仔细核对同专业下一年级同课程信息,确认无误后再选课;选课有误可在选课时间内退选,逾期未退选的,系统将默认其放弃本次重修考试机会。若各教学院在指导或解答学生重(补)修选课问题时遇无法解决的情况,可咨询教务处考试中心(地址:电教楼205 室,电话:3202201)。
2.请开课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同一课程重(补)修人数达到组班标准的,向教务处考试中心提出组班申请并统一报送学生名单,此类学生无需单独报名。
3.请各教学院认真审核附件2、3重(补)修选课名单,于10月9日下班前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含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
4.请各教学院在安排本学期正常课程考试时,注意控制学生重(补)修课程考试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三门,以免影响正常课程考试。对超过三门或与正常考试时间冲突的重(补)修课程,可由学生办理缓考手续,经学校批准后,统一安排至下学期期初补考。无故缺考者,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计,并视作已使用一次重修机会。
附件:
1.
附件一组班重修(补修)、重修跟班(自修)、补修跟班(自修)选课具体操作流程
2.
附件二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自修重修(补修)申请跟班重修(补修)名单统计表
3.
附件三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因培养方案课程学期发生变更等其它原因申请重修选课统计表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