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宜春学院教职工工伤认定流程及材料清单

来源:yxy发稿时间:2025-12-04浏览次数:10


工伤认定流程:

  1.教职工发生事故3天内报人事处劳资科备案,由人事处报社保局工伤科备案;

  2.教职工所在部门在事故发生1周内进行事故调查,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并报人事处;

  3.教职工所在部门根据调查,同意认定工伤的,协助教职工准备工伤认定材料,事故发生2周内交人事处;

  4.人事处审核同意认定为工伤的,于事故发生1月内上报人社局工伤科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材料清单:

  1.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人填写宜春学院

  2.教职工所在部门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

  3.受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事故发生时证人证言(按模板填写),必须手写、签字、按手印,并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证明(编制册或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事故证明材料:发生事故时处于工作状态的证明;受伤后救护车、医院就医等证明;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受伤的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出具单位盖章

  6.事故监控视频工伤认定申请证据材料清单

宜春学院工伤认定流程材料及相关政策.rar